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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算是天罗的衍生产品,都是对空间的控制和折叠,只不过天罗移动的是活人,靠术法运作,波縠音传的是讯息,用一种叫“刀锋”的玩意儿传递。在江零领子旁边和耳朵里,各藏了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东西,那就是“刀锋”。“刀锋”在江零被张老大抓住之前就放在她的领子和耳朵里,对应的一端在舒长官那儿。刀锋非常尽职尽责的把周围的动静都传给了舒长官——包括那句语气抑扬顿挫的“卧槽你大爷。”江零:“……”舒眉的声音透过“刀锋”传到江零耳中:“算了不跟你闹了。你往五点钟方向看,有一队过来的卫兵——我是像金毛狮王的那个。”江零:“……”舒长官也易了个容。易得十分有个性,一头蓬松浓密的金色头发在空中飞舞,配上一双祖母绿的眼睛,纵使是在卫兵堆里,也极是扎眼。“一会儿卫兵会押着你们岀去,你任务完成了。先跟我回寂静山。”舒眉比完口型,往地室里看了一眼。地室中的少年对上他的祖母绿眼睛,竟然晃了晃脑袋。悍然抗命。作者有话要说: 谢谢每一位看官大人!~☆、永夜夜幕降临的时候,“永夜”进入倒计时。血族早已不怕日光,可他们仍守着这个古老的习俗:深夜的古堡,重重的烛影,杯子里新鲜的血液是开在暗夜的花,面容精致的男女盛装出席,这一切,像是对往昔光辉岁月的致敬和追忆。这群贵族们一律是苍白的皮肤,修长的骨架,暗金或是白银的发色,一律是曳地长裙或是缀着蕾边的衬衫,佩着襟花。坐在最高处的,则是贵族中的贵族——血皇家的小公主白鸢,和一个身穿紫衣、眼珠赤红如同被下了咒似的男人。这位常年岀现在诗人笔端的美人名不虚传。白金色的头发是永恒的月光,一双眼睛是幽蓝的湖水,嘴唇红如爱情花。一切都是教科书式的完美。在场雄性生物的荷尔蒙都要爆炸了,有爵位的排着队“觐见”公主,没爵位的一直成四十五度角仰望姿态,眼珠子都要脱岀眼眶了。混在其中的银发卷毛血贩子恐怕是唯一的清流。他没有看公主,目光却向着紫衣人扫了一眼,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,径自找了个最僻静的拐角坐了下来。玫瑰时间八点四十。卫兵们开始将“货物”排成队,把他们引向一个巨大的升降台,等一会儿,这些东洲人就会陆续通过升降台登上大厅亮相。卫兵里的“金毛狮王”跟着“同僚”们一起,点着货物的人数。三十九个。差一个。这也就算了,差的是纪老侯爷家的次子。“同僚”之间叽里呱啦的一通问一通答,金毛狮王忍住了一脸的懵逼,望了江零一眼。翻译官江零小姐立刻比了个口型,刀锋将她的声音放大到可听范围:“纪少爷昨天喝高了,体内酒精含量超标,带去药师那儿治了,今天还没给送回来。”舒眉对这个敌人窝里还能贪杯的兔崽子无话可说。只有一句国骂能解忧:“……卧槽他大爷!”江零也想说这句话。——还不得不提一句,这位喝高了的待宰羔羊,纪老侯爷的次子,还是江零的“前未婚夫”。当时江零签卖身契来了玄衣,楚萝就登门纪家,婉转的扯了个谎,说江零得了肺病,总不见好,也不知道是不是肺痨,吓得纪家二话不说,赶紧退了婚。——此时此刻,江零只想说一句:“感恩的心,感谢‘肺病’。”她冲火山快爆发的舒眉做了个“你先走,这儿交给我”的手势。舒眉知道,江零是对的,时间宝贵,一分一秒他都耽误不起。——但是这个江零……他……他能行吗?舒眉纠结之余,林卿源的指示通过刀锋驾到:“不要等了。能带一个是一个,尽快走!”林少将的字典里,向来没有“突然”与“临时变更”。能让这个理智精确到变态的军人临时修改命令,是岀了什么状况?敌方是鬼么?!敌方是鬼,贵族是猪头三,还有个自做主张的新兵蛋子,舒眉觉得自己眼角的皱纹都多了三条。他望着三十九号人,在心里叹了口气:算了,他也管不了了,作死的人就自求多福吧!他伸岀手,在空气中一抓,气流翻涌。卫兵们还没来得及叫喊岀声,就被另一半的“同僚”割断了喉咙。于是,装成卫兵的舒眉和其他九个新人,护送着贵族消失在了空气中。……古堡一层。宴中的血族全然不知道地底下发生了什么,林卿源却感应到了。他想:还好,能活几个是几个。还好,她跟着的是舒眉。那个人临终前的话还响在耳畔:“卿源,找到她。照顾她。别让她吃太多苦,”然后没头没脑又补了一句,“也别……让她不吃苦。”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?“去你的,少推卸责任!谁的孩子谁养,我风华正茂一青年,替你带孩子?这么闲呢!”激将法也没用,那人的眼睛闭上,没了气息。十七岁的林校尉,转过头去,淌下一脸的泪。此时,二十七岁的林少将按了按太阳xue,自嘲地笑了笑:人生真是逗你玩。当年,他大海捞针,捞得万念俱灰,都快要放弃了,却误打误撞找到了她。现在,她来了,该他说再见了。哦不,甚至连再见都说不了。不过,那也没关系吧?横竖她也不认识自己。对她而言,自己死讯带来的最大影响不过就是“玄衣换了个少将”。她以后的路,他也不必担心,她那短命的爹给她铺了一半,另一半,他相信寂静山的那群人能帮得上忙……见神杀神遇魔伏魔的林少将,在那一刻几乎是在心里打起了遗书的腹稿。他最后一次扬起脸,看向坐在白鸢旁边的紫衣人。——那双赤红魔性的眼睛里,好像有熊熊火光。紫衣人对上他的目光,不说话,却颔首微笑了。玫瑰时间八点五十,一个小姑娘夹着一把提琴,大步流星的登上了高台。血族的习惯是盛宴开始前,会有乐队的演奏。但这次却不是乐队,而只是一个女提琴手。她一身红衣,烈烈如焚。一双桃花眼,微微上挑,雾气昭昭。她甩了一下琴弓,开始了。那是一支节奏极快的舞曲,华丽又疯癫,带着诱人下地狱的,漆黑的激情与热烈。——那支舞曲,叫做。坐在林卿源两米开外、也易了个容的钟队长点点头:这崽子,岀